自动售货机“持证”进校
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周亚 彭静)“这些自动售货机有了‘证’,就等于给校园食品安全加了一把‘安全锁’。”近日,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位于南坪的一所中学,针对相关整改情况随机开展“回头看”,看见学校食堂门口摆放的4台食品自动售货机全部“持证上岗”。
在开展校园普法过程中,该院检察官陈中丁发现辖区许多学校校内都设置了操作便捷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很受学生们青睐。经实地调查,细心的陈中丁发现,这些自动售货机并未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看似方便快捷的自动售货机,实则存在隐患。”陈中丁表示,就走访调查的情况看,所涉及到的学校学生规模都在千人以上,食品自动售货机无证照经营,其销售的食品得不到质量保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无法及时联系到商家。这些都存在着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可能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随后,陈中丁将此线索移交公益诉讼部门。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检察官们通过实地走访、调查询问、拍摄照片等方式,固定了食品自动售货机相关的违法经营证据。9月1日,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批后,南岸区检察院针对部分学校校园内食品自动售货机公示信息不规范的问题,向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整改处理,加强对全区校园内食品自动售货机的全面排查整治,并对经营者开展食品自动售货机投放要求、公示内容等专题宣传培训。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不仅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还对经营食品自动售货机的相关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并要求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定期维护、清洗自动售货设备,定期检查销售、贮存食品。
不仅如此,该局还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园内设置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开展全面清理检查工作,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29次,检查校园内自动售货机经营者12户,检查食品自动售货机30多台,并对清查中所发现的公示信息不规范的食品自动售货机完成了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