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动售货”应主动监管
景区、公园、火车站、地铁站……扫码支付、立等可取。近年来,很多城市的自动售货设备多了起来,商品种类也越来越多。有自动售卖日用品的设备,有自动售卖食品的设备,有自动售卖饮料的设备。这些自动售货设备,不仅降低了商家的人工成本,也给百姓生活带来极大便利。
不过,现实中有些自动售货设备不时出现问题。比如,有的自动售货设备竟然经销烟酒,显然不便于约束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又如,个别自动售货设备管理不够及时,存在食品过期的情况。另外,一些销售自榨果汁的机器,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因此,对自动售货设备及其管理责任方要进行严格约束。对此,一些城市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对许可管理、备案信息采集和抄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流程内容及结果利用、风险会商的情形、监管要求等内容予以明确。比如,近日出台的《宁波市自动售货设备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自助榨汁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包括加工制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加工用水标准、设备清洁消毒措施等内容。这有利于更好保障自动售货设备里的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等。
自动售货设备属于新的经营形式,目前有些地方对其管理还存在漏洞。期待有关部门对此加强管理力度,主动作为,及时出台管理办法,明确管理机构和管理责任,确保自动售货设备的商品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