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搭讪尾随进电梯 突伸狼爪袭胸 结局惨了

男子于电梯内袭胸,不仅被判刑还要赔钱。(示意图/达志影像)

张姓男子随机在马路上搭讪女子,甚至还尾随对方,趁一起搭电梯时伸出狼爪袭胸,还要对方不可以喊救命,一审依强制猥亵罪判徒刑8月,该名女子另提民事求偿100万余元,法官判他须赔25万余元。

判决指出,2021年10月19日上午8点多,张姓男子假借问路为由搭讪小佑(化名),甚至尾随她跟着她进到一间大楼内,趁一起搭电梯时,张男竟伸狼爪,先是碰触她的手肘,不顾小佑反抗,还伸手抓胸部,还警告她「不可以叫,不可以喊救命」,双方发生拉扯,直到电梯停在4楼,小佑抱着胸逃离电梯呼救。

张男见事迹败露,赶紧离开电梯从旁边的安全门逃逸,结果1楼安全门上锁,张男无法离开大楼,其他人也赶紧报警,警方获报赶到现场时,当场将张男逮捕。

高雄地院审理时,张男否认有袭胸,辩称自己是伸手拍她,请她不要大叫,但因电梯的监视器录下过程,法官依强制猥亵罪判张男徒刑8月。可上诉。

事后,小佑另提民事告诉求偿100万500元的精神慰抚金和医疗费用,法官认为小佑精神及心理受创,影响日后正常社交至深且巨,但张男犯案后饰词狡卸,毫无悔悟之意,因此判他应赔25万500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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