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水手服! 淫男多次尾随高中妹进楼梯间壁咚袭胸
▲陈姓水电工多次壁咚高中妹,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翻摄自pakutaso)
新北市板桥区陈姓水电工(40岁),就是喜欢穿着制服的高中学生妹,先前曾多次尾随高中妹进入公寓楼梯间壁咚,遭判刑确定。他2016年7月再次尾随一名19岁正妹进入公寓,在楼梯间掀开正妹上衣、袭胸,还推正妹跌落一楼受伤。高等法院审理后,将他判刑1年8月与4月定谳。
陈男有多次尾随高中制服妹壁咚的前科,2009年首度犯案后,遭判刑1年7月、缓刑5年定谳。但缓刑期间内又再犯案,2012年1月间,尾随一名杨姓高中妹进入公寓后,伸长手臂挡住杨女关上大门,打算壁咚杨女,并将脸贴近杨女的脸,与杨女间仅有1公分距离,杨女大声呼救,陈男仓皇逃离。同年4月,他又尾随一名范姓高中妹,并以相同手法,打算壁咚范女,范女一样大声呼救吓跑陈男。两案均成立强制罪,处刑10月、易科罚金30万元定谳。
但陈男仍不知悔改,再犯下本案。判决指出,前年7月10晚间,陈男又在板桥区骑机车尾随一名19岁骑Ubike的正妹,由于正妹很快关上公寓大门,陈男来不及跟上,还戴上口罩,拍打大门,称自己是邻居,请正妹开门。正妹开门后,陈男尾随对方走上1、2楼梯间,随即伸出狼爪,自后方熊抱正妹,强扯上衣,猥亵胸部。正妹抓起手机求救,陈男竟将正妹推下1楼,正妹肩膀、手臂多处受伤,陈男则趁隙逃跑。正妹报警逮捕陈男,陈男遭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依加重强制猥亵罪判陈男3年6月徒刑,另依伤害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时陈男坦承尾随并袭胸,但否认有罪,辩称当天精神状况不好,情绪不稳定,不记得案发当天的情形,是警察通知才知道此事;还说自己只犯下罪刑较轻的性骚扰罪而已。但高院调查后,认定陈男有罪。
但高院经精神鉴定后,认为陈男性格较一般人封闭、面对异性时充满自卑感、情绪容易失控;再加上与女友的感情生变,不堪情感需求受挫之刺激,才重蹈前案覆辙,再犯本件犯行。高院认为他犯案情堪悯恕,依法减刑,改处1年8月与4月。检辩双方均未上诉,全案就此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