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国道路段驾车边看书 警: 若民众检举将开罚

▲国道三号七堵段疑似有一名驾驶边开车边看书,另一台乘客看到拍摄贴上「记者爆料网」分享。(翻摄画面/徐佑升基隆传真)

▲基隆市警察局表示,该男子行为恐已违反第43条,若民众提供检举将依法开罚。(翻摄画面/徐佑升基隆传真)

近日基隆网路社群疑似有一名男子驾车在国道三号七堵路段时,竟边开车边悠闲看书,被一旁搭车乘客全都录下贴上网。对此国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队表示,该男子的危险驾驶行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最高可处24000罚锾,然而因为该影片未显示时间,若有民众检举,将依法举发。

警方表示,经检视影片后,发现有一部黑色自小客车驾驶人于行驶途中,持书本看书之方式驾驶车辆,且该驾驶视线停留于书本,影响行车安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第1项第1款:「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二万四千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及同条第4项前段:「汽车驾驶人有第一项或前项行为者,并吊扣该汽车牌照六个月」之规定。

但警方也说,由于影片未显示时间,因此需等待有民众对该案进行检举后,才能依法举发。对此基隆市警察局也表示相同意见,若民众发现有违规事实,可将相关影像提供警方,警方将会依法开罚。

警方呼吁,用路人行车时,应随时注意车前状况并勿过度信赖驾驶辅助系统,同时手握方向盘随时应变突发特殊状况,以维护自身及他人的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