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交往时薪水全给女友管 分手后零钱被拿走也要告偷窃

情侣分手前后态度可能180度大转变。(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潘姓男子史姓女友交往,并租屋同住,2人也会把花剩的零钱存进床头纸盒存钱筒里,他也会把薪水交给女朋友保管,但情侣俩去年8月分手后,他发现史女拿走存钱筒内2000多元,便怒告偷窃,让前女友必须拘役10天。

据《自由时报》报导,潘男103年间认识了史女,并在交往后,对方也在104年2月搬来跟他位于西屯区租借之套房同住,平常也把薪水给女方保管,过着夫妻生活,还会把平常把花剩的零钱就丢进床头柜上的纸盒存钱筒内。

史女在104年8月与潘男分手后,她便默默回到套房整理私人物品搬走,并将存钱筒里的钱带走,事后挨前男友窃盗,指称其中1000元为潘男所有,并遭指控连带偷走笔记型电脑内包的1万9000元也遗失

法管审理时,史女也承认存钱筒内的钱有一半属潘男,但质问薪水都交给女方后,为何电脑包里会有钱?虽潘指称1个月领2次钱,该笔薪水是刚领到的,史女并不知情,但因为没有证据,仅就1000元部分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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