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九城实现公积金互认互贷 支持职工跨城购房使用

观点网讯:5月3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项新政,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南京市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可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新政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实现南京都市圈9城公积金互认互贷。

据悉,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于4月25日召开,各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完成业务系统升级,自即日起,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可在南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南京市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其他城市购房,可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具体政策可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跨地区贷款和提取政策,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