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区税务局推进“小税种”服务管理再上新台阶 让“小税种”展现“大作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因征收范围广、税额小、税负轻、税源散,常常被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称为“小税种”。南开区税务局针对上述零散税种的各自特点实施精细化管理和创新服务,不以“税小”而降低工作标准和服务质量,在“小税种”征管中提升服务质量,让零散税源聚沙成塔。

今年6月1日起实行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与其他6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申报统一到一个入口,实现了“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合并申报减少了表单数量,也实现了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等新功能,但纳税人也需要时间适应新的申报方式。为此,南开区税务局在改革后的首个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期,安排骨干工作人员在办税服务厅的各服务窗口和自助报税区引导纳税人采用新的合并申报方式,解答纳税人操作疑问。在收集到纳税人关于申报这些“小税种”的意见建议后,南开区税务局还会及时梳理归集并研究解决方案。

此外,近期城市建设维护税、水资源税等“小税种”也分别进行了台账补录、新增税源等工作。南开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同样积极梳理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听取纳税人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切实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在“小税种”管理中的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水平。

南开区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相比增值税、所得税等‘大税种’,纳税人对于印花税等税额较小的税种政策往往了解不多。我们今后也将继续加强对这些‘小税种’政策的宣传辅导,在提高纳税人对零散税种政策知晓程度的同时,进一步改进自身工作,优化‘小税种’申报的纳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