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连4月夜传微信「X爆你」 女邻居搬家求助「我好怕」
▲张男用微信狂传骚扰简讯给女邻居,吓得对方搬家。(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台北市一名张姓男子去年1、2月间使用通讯软体微信「附近找人」的搜寻功能,找到住处附近一名女子的微信帐号,陆续传「缺?!」、「援?」、「2k/2s ok? 」、「罩杯?」等简讯性骚扰,没想到该女不堪其扰制止后,张男竟心生不悦,4个月内不断发送「干爆妳」等简讯恫吓对方,吓得该女报警处理。法官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张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该名女子指控,她与被告原先并不认识,对方透过微信传送陌生简讯予伊,一开始被告问她有无在援交,她就请被告放尊重一点、勿为骚扰,但被告却并未停止性骚扰,几乎每天一到深夜11、12时就传送性骚扰讯息,造成她很大精神负担,过程中虽一再要求对方不要再骚扰,但讯息中的字句却越来越有威胁性,且微信上又显示两人距离大概仅有700至900公尺,「我觉得好不舒服、好害怕」,后来还因此搬家。
张男到案后辩称,确实有用微信「附近找人」的搜寻功能找到告诉人的帐号,也有传「缺?!」、「援?」、「2k/2s ok? 」、「times?」、「内射?多少?」、「罩杯?」、「干爆妳」之简讯,但并没有恐吓的意思,且当时因为与告诉人在对骂,才会传送上开简讯,「这只是情绪上的用语而已。」
士林地院认为,告诉人与被告间素不相识,被告既辩称收到告诉人骂他之简讯,大可提出手机中简讯纪录以供调查,但却始终未提出资料,其所辩亦属可疑,实难遽采;另被告透过微信简讯性骚扰后,因遭制止竟传送2次恐吓简讯,造成对方畏惧而搬家,可见对告诉人伤害甚大,而「干爆你」之简讯内容,客观上已足使人知悉系要对其身体为性侵、妨害性自主自由之用意,再加上被告犯后未能坦承全部犯行,也未达成和解,因此依涉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