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被她偷了!」女PO网爆料保险员是小三 惨被判刑+赔钱

北市一名女子怀疑女保险员介入她与男友的关系,愤而在脸书爆料,惨遭对方控告并求偿。(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陈姓女子怀疑刘姓女保险员介入她与前男友的恋情,遂于前年在多达259万人的脸书社团,擅自张贴刘姓女子的照片,并指控其为「小三」、「渣女」等语,遭到刘女提告并求偿。刑事部分,陈女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遭判2月徒刑定谳;民事部分,士林地院判陈女要赔偿5万5千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女于2020年5月间,在多达259万人的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公开版》张贴刘女的照片,并称刘女为「小三」、「渣女」、「女人注意点,你身边有买这人保险,小心她赚你钱也一边偷你男人」、「跟她买保险就能上她」等语,刘女不满遭侮辱且个资被泄漏,愤而报警控告陈女,同时提起附带民事求偿。

刑事部分,案经上诉,高等法院认为,陈女仅因刘女与另一男子的感情问题,为了抒发怨气,竟于脸书社团《爆料公社公开版》张贴内容,诋毁刘女的名誉及隐私,实在非可取,审酌后撤销原判决,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判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6万元定谳。

民事部分,士林地院法官一一检视陈女所张贴的留言,认为陈女的确称刘女为小三,暗示刘女横刀夺爱,且性观念开放,以性作为换取男性买保险的对价关系,还称刘女重视外表,会轻易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均足以贬损刘女的社会评价,构成侵害刘女名誉权,酌情后判陈女须赔偿刘女5万5千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