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手術住院對護理師伸鹹豬手 嘉院從重判1年

嘉义县林姓男子被控1月间手术住院时,对照护的护理师伸咸猪手;嘉义地院认为要从重科刑,让社会大众警惕不可对就近照顾的护理人员有犯罪行为,判处有期徒刑1年;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林男于今年1月间手术后在病房疗养,负责照护的护理师进入病房分药后,准备推工作车往外走,当时被林男叫住,随后林男就从后环抱住护理师,并用手隔着衣物抚摸护理师胸部,且以下体触碰护理师屁股。

嘉院表示,被病患突如其来举动惊吓到的护理师,一直用力挣脱,因林男身材高大力气也大,一时挣脱不了,后来护理师说「这样很不舒服」,才挣脱林男的环抱,并跑到护理站向其他护理师及护理长哭诉遭遇。

医院报警,警方依强制猥亵罪嫌移送法办,嘉义地检署依法起诉。

嘉院指出,林男否认犯行并辩称,当时在养病,因开刀部位在腹部,大都躺在床上,连起床都很慢,否则缝合处伤口会裂开,当时护理师到病房分药后就离开了,完全没有碰到护理师。

嘉院表示,经证人描述受害护理师惊恐情景,为受侵害被害人常有的合理反应,以及护理师不可能刻意诬陷不相识的病患,而杜撰受害情节。

法官认为林男目无法纪,任意践踏护理师性自主决定权,造成护理师不快情绪及心理恐惧,已严重损害其身心健康,且犯后始终借词卸责,否认犯行,毫无悔意。

法官并考量有从重量刑必要,以向社会大众宣示医疗、护理人员于执行业务时,是在维护生命、照料病患,具有极高价值,因此,对执行医疗、护理业务时的犯罪行为,法院必定会予以从重科刑,以吓阻可能的同类犯行,并使社会大众知所警惕,不可利用护理人员就近照顾之便,而进行猥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