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提供笑气供女友人吸食闹出人命 自首获轻判10月

提供笑气供人吸食闹出人命,男子自首获台北地院轻判10月。(本报资料照片)

3年前陈姓男子提供笑气给尤姓女性友人吸食,尤女吸食后呕吐、窒息死亡,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陈男疏未注意而未将尤女即时送医治疗,但考量他首且与死者家属和解,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0月,缓刑5年,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控,陈男明知笑气(氧化亚氮)为吸入性麻醉气体,客观上可预見过量施用导致急性中毒将造成窒息等,导致生命、身体遭受重大危害之结果,竟于在2019年1月2日晚上在其居所,以即时通讯软体邀约尤女到场,并无偿提供笑气吸食。

尤女到陈的居所后,将笑气填装于气球内并吸食不明数量后,因身体不适发生呕吐事件,造成肺部异物吸入及窒息之情形,陈男疏于注意且独留尤女1人在卧室内,之后尤女被发现时已无呼吸、无脉搏死亡,员警据报后,陈男主动坦承犯行并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