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县2妇撕毁公投票 最重罚款5万元
草屯镇158投开票所、国姓乡411投开票所都发生撕毁公投票违规事件。(民众提供/杨静茹南投传真)
九合一选举登场,南投县投票秩序大致良好,不过草屯镇明正里158投开票所、国姓乡长流村411投开票所都发生撕毁公投票违规事件,选务人员报警调查处理中。南投县选举委员会表示,依《选罢法》每张选票不分种类都须投入票匦,就算盖错章也须投入;若撕毁选票可处5千元到5万元罚锾。
据了解,国姓乡65岁妇人日前回国,26日近午前往411投开票所投票,她步出圈票处,准备将手中选票投入票匦时,选务人员发现妇人撕毁的公投票留置圈票处桌上报警,警方将撕毁公投票放入已领未投票袋及妇人带至国姓分驻所,联系辖区监察小组委员处理。
另一起则是草屯镇年约80岁妇人在明正里158号投开票所投票,疑因不了解公投票,或不想要投,将撕毁的公投选票留在圈票处桌上,她步出圈票处后,立即被选务人员发现报警。
南投选委会表示,2起撕毁公投票事件,待监察小组作完笔录后,移送本会监察小组委员会审定。提醒民众,《选罢法》规定每张选票不分种类都须投入票匦,就算盖错章也须投入;若撕毁选票可处5千元到5万元罚锾,若将选票携出投开票所,则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万5千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