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频传投票违法事件 选委会:最高可罚5万元
台南市选委会表示,今天上午发生2起投票违法事件,将分别依法处理。(本报资料照片)
九合一选举投票日,台南市艳阳高照,不少民众纷纷前往投票。不过,据台南市选委会表示,今天上午发生2起投票违法事件,1起是选民携出公投票,另1起是选民撕毁3张选票,将分别依法处理,最高可罚5万元。
今天上午8点多,东区1268投票所1名81岁王姓老翁,涉嫌将公投票带出投票所,经选务人员发现后报警处理。据王姓老翁说,他是第一次投公投票,不知道公投票要投什么,才不小心携出。警方侦讯后,依违反公投法罪嫌移送法办。选委会表示,依法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元以下罚金。
另外,安定区第564号投票所,上午有1名30多岁的男子,投完里长选票后,准备将剩下的市长、市议员选票及公投票带出投票所时,由于被选监人员发现制止,竟然直接将手上的选票撕毁,当场被捕。该男子强调,他只是想投里长的票,其他的都不想投。选委会表示,撕毁选票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