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王美惠涉投票日违规拉票 中选会开罚50万

民进党立委王美惠。(中时资料照片

中选会委员会日前决议,民进党立委王美惠于今年1月11日立委选举投票日当天,脸书动态照片有「总统选3、立委投6」字样,违反投票日不得进行竞选活动规定,开罚新台币50万元。

中央选举委员会6月12日举行委员会议,根据会议纪录,有民众举发时任立法委员嘉义市选区候选人王美惠,于1月11日立委选举投票当天的下午2许,在脸书专页发布「正在参加第15任总统副总统及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投票之动态」,大头贴相片有「总统选3、立委投6」等字样,疑违反不得于投票日当天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的规定。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皆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投票日从事竞选、助选或罢免活动。违者可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会议纪录指出,该贴文除单纯呼吁民众投票时间已不足2小时,请民众记得携带相关必要证件,尽速至投票所完成投票,虽没有任何寻求支持或催票的竞选或助选文字,但附贴候选人前往投票的照片,似有催请受讯者前往投票之意。

嘉义市选举委员会第164次监察小组委员会议及第313次委员会议审议决议,建议依总统选罢法规定,裁处50万元罚锾。

中选会也认为,本案违规证明确,违反公职选罢法规定,应处王美惠50万元罚锾,并由中选会开具违反公职选罢法案件处分书,依行政程序法规定的程序,通知限期缴纳。(编辑苏志宗)109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