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日替蔡英文拉票 杨烈遭罚60万

中选会指出,依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定,政党及任何人,不得于投票日从事竞选或助选活动,违反者可罚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

中选会说明,杨烈于投票日在个人脸书张贴「今天要选举了!坚定信心不受任何干扰、威赫、诱骗!正确、勇敢选定总统:2号蔡英文,选定民进党推选立委让民进党立委参选者在国会过半,政党票选请投:1号民主进步党!感谢大家!请大家全力共识、参与,感谢!加油!」一文,同时违反「总统选罢法」第50条第2款及「公职选罢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依行政罚法及总统选罢法处60万元罚锾。

中选会表示,张遴于投票日在个人脸书张贴「○○○,为国家公义,社会正义及未来的发展,别忘了交代亲朋好友及全家投国民党,因为我们都是受惠国民党的,甚愿上帝保守我们,选出真正能带给国家安康幸福的家园的政党」、「你也一样,该投国您党的时候到了。特别交𫉁代:投6号孔文吉。」等文字,违反公职选罢法第56条第2款规定,依公职选罢法第110条第5项规定,处50万元罚锾。

中选会将据以开具违反总统选罢法、公职选罢法案件处分书;并依行政程序法规定之程序通知限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