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友猥亵自脱想硬要 她见满身刺青!不敢反抗惨遭性侵
女子见对方全身多处刺青,不敢反抗遭强制性交得逞;二审判刑3年10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中市女子小莉指控,她去年4月间开车去网友童男家,因迷路多时才抵达,疲惫而到童房间休息,童竟不顾她拒绝强行猥亵、并自脱,小莉见他双腿、上手臂及背部等多处都是刺青,害怕黑道背景,不敢反抗惨遭强制性交;童否认犯行,辩称两人合意。一审、二审均依强制性交罪判3年10月,可上诉。
小莉去年3、4月间经社交软体认识童男,平日以LINE联系,曾2次约看夜景吃饭、舞台剧,小莉去年4月11日下午16时许传讯给童表示「很想马上见到你」,童即约她到住处,小莉因迷路开车1个半小时才抵达,太疲惫而到童的房间床上休息。
小莉指控,童直扑猥亵,她推开拒绝直说「不要」,童自行脱衣,露出双腿、右上臂及背部等多处刺青。她害怕「有背景」,不敢反抗、任由摆布。事后,她开车离开由童骑机车带领引路,返家隔天即到医院验伤报警。
医院采验时判断小莉「有惊吓反应」;小莉患忧郁症多年,诊治医师出庭作证,案发后,她病况明显恶化,还曾在门诊崩溃、哭泣其不由自主抽搐。
童否认犯行,辩称小莉是他的知心好友,且小莉主动要见面,过程也未拒绝、呼救,事后,还到浴室洗澡、与他母亲长聊10分钟,由他陪同引导离开。
小莉称,事发后,她大受惊吓,整个人呆住;不知童家还有他人,遇见童母时,童在旁盯着看, 她心生恐惧。小莉友人作证,接到她的电话,激动哭诉遭性侵。
法官当庭勘验童身上刺青,他右上臂刺日本女士头像,旁有花纹;背部近头处刺简单线条;左小腿刺七爷、八爷图案;右小腿刺小龙图;左大腿刺有日本武士图样,与小莉证称相符。
一审认定,小莉与童认识月余,对他有好感,无防备心受邀到住处,但不能推论已接受追求或同意发展亲密伴侣,童无视她性自主意愿强制性交,造成她心理受创,犯后否认犯行,尚未与女方和解及赔偿,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10月,童不服上诉。
二审认定原审认事用法并无违误,判决驳回,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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