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大王」遭女网友控猥亵 反咬「她耳朵至少3人DNA」

衣架大王」陈友亮涉强制猥亵女网友,遭台北地院判刑1年。(资料照/黄捷摄)

曾与帝宝名媛李珍妮交往的「衣架大王」陈友亮,被控对女网友强吻、袭胸、舔耳。陈男先前开庭喊冤,觉得自己可能被设局,但台北地院不采信,今依强制猥亵罪起诉判刑1年,可上诉。

女网友指控,她在交友软体Tinder认识陈男,去年5月17日陈男约她出来,并开着黄色宾士跑车来接她,载她去吃早餐买菜,却在车上对她毛手毛脚,希望两人能交往,她知道陈男有女友,因而拒绝,陈男竟强压她强吻、袭胸、摸大腿

女网友并提出简讯纪录证明当天斥责陈男:「为什么觉得我应该要任你袭胸、亲吻、摸大腿?我已经一直跟你说停、不要、够了!你有尊重过我吗?」且女网友左耳也确实验出与陈男DNA型别相符的唾液检察官因此依强制猥亵罪起诉陈男。

陈男之前到北院开庭,庭后受访表示,他确实有亲吻女网友,但没有毛手毛脚;辩护律师也说,女网友的耳朵还验出其他人的DNA,「至少有3个人」,怀疑女网友设局陷害陈男。

不过,因女网友侦审期间对于事发经过的叙述一致,没有重大歧异,且陈男载女网友到家后,女网友不顾下着大雨匆忙下车,连刚买的菜都没有拿,反应有些异常,且女网友传简讯质问,陈男第一时间未否认,合议庭认定犯行,依强制猥亵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