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架大王」遭控猥亵 他反咬女网友耳朵有「3人DNA」下场出炉
▲「衣架大王」陈友亮遭控猥亵,他反控女网友耳朵里有「3人DNA」疑似加工诬告,北院依强制猥亵判1年徒刑。(图,资料照/记者孙于珊摄)
五分埔「衣架大王」陈友亮因与名媛李珍妮交往出名,却遭女网友指控于2019年5月间,在车上对她乱摸胸、腿,又亲她嘴唇、双耳,害她吓得冒雨逃出车外;陈男于庭上否认犯行,受访时称只有亲她左脸,且女网友左耳上还有其他人的DNA,反控对方将口水抹到左耳「加工」诬告,北院6月24日依《强制猥亵罪》,判陈男1年徒刑。
47岁陈男因在北市五分埔经营「衣架的店」,因此有「衣架大王」之称,于2019年5月间,透过交友软体Tinder认识一名女网友,随后互相加LINE聊天,并相约吃早餐,然而却遭女网友提告他非礼猥亵。
女网友指控,2人初次见面那天,陈男开车带她到台北华山市场的阜杭豆浆吃早餐,之后载她去中仑市场买菜,最后陈男要送她回家的路上,开始对她毛手毛脚,先从驾驶座把手伸到副座,摸她胸部、大腿,她拒绝后,陈男竟趁她到家要下车前,又转过头去偷亲到她的嘴唇及双耳,于是她匆忙下车,之后传LINE怒质问「你以为我这么随便吗?」「你有尊重过我吗?」等语,并验伤提告;检方在女网友左耳内验出陈男DNA,因此将他起诉。
陈男于审理期间否认犯行,称他仅亲对方左脸,未与对方进一步肢体接触,且女网友左耳验出的DNA中,除了他的外,至少还有「3个人」,他会请律师帮忙处理这些事情;而律师也指出,当时女网友就一直对陈男说,其他男生都会买名车、名牌给她等语,不排除女网友在左耳「加工」后,才去采证诬陷陈男。
法官认为,女网友在警询与法庭上的供述一致,且陈男于当天早上案发后,在短短几分钟内打了数通电话给女网友,而女网友直到下午才质问陈男早上的事情,陈男起初面对质疑频频道歉,直到女网友扬言提告后,才开始否认相关事情,再审酌女网友当时冒雨仓皇逃出车外、连买的菜都没拿,认定陈男犯行明确,依《强制猥亵罪》判他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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