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缴保证金 外交部强调不代表承认日方立场
琉球籍渔船「东圣吉16号」25日遭日本扣押,船东已于26日上午支付保证金170万元。外交部下午表示,因尊重家属期盼人船早日获释,因此协助船长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600万日圆。船长等人已于东京时间26日下午4时40分在横滨获释。不过,外交部强调,缴交保证金,不代表我国默认日本冲之鸟经济海域200海浬的权利。
外交部指出,因尊重家属期盼人船早日获释之意见,已经协助「东圣吉16号」船长于26日向日方缴交诉讼保证金600万日圆。船长等人已于东京时间26日下午4时40分在横滨获释。之后我国驻日本代表处已于第一时间派员前往探视,并通知家属获释之讯息。
外交部说,「东圣吉16号」船长预计于东京时间26日下午6时搭乘日方准备之飞机前往硫磺岛,并于落地后换乘直升机返回「东圣吉16号」渔船,预计于27日凌晨启航返国。
虽然船东已付保证金给日本,但外交部强调,这不表示我国政府默认日本享有在「冲之鸟」周遭划设200海浬「专属经济海域」之权利。有关「冲之鸟」议题,应由相关当事方依据国际法进行协商,或寻求国际组织协助和平解决; 在联合国「大陆礁层界限委员会」(CLCS)尚未就「冲之鸟」法律地位做出具体审查结果前,日本应尊重我国及其他国家在该争议海域的航行及鱼捕等权益,并尽速与我就此问题进行协商,以期获致双方均能接受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