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一女遭猥亵一年变习惯 母亲男友求和解「会判比较轻」下场出炉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伟化名)在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间,对同居女友女儿美美(化名)伸出狼爪,不仅会趁同睡一床时出手猥亵,还曾要求帮忙打手枪,事后甚至传送LINE讯息,拜托协助写和解书,因为「有和解书会判比较轻一点」,一审台中地院判刑5年,他不满提出上诉,但日前还是被台中高分院法官驳回。

▲美美曾在睡觉时遭阿伟多次猥亵。(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非本案当事人

美美接受警询声称,国中一年级时(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左右)某日凌晨3时许,一家人都在同一个房间里睡觉,同床的阿伟却用手隔着裤子抚摸她的下体,接着再伸进去内裤里面,时间大约有10秒钟,「我受不了就将他的手拨开」。

美美还提到,因为阿伟会要求帮忙打手枪,做完就能拿到500元,「一方面我已经习惯了,一方面是因为他会给我钱,所以我没有反抗,至少答应帮忙打过手枪3次,所以总共拿到1500元。」

由于一审阿伟被依猥亵等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他不满提出上诉并表示,的确曾在美美睡觉时伸出咸猪手,但是没有强制,也没有摸到下体,「睡觉时可能有翻身,她的手打到我,可能因此不小心摸到她的内裤,因为我的手就放在那边」、「我有拉她的手打一下手枪,我承认有3次,但没有给她钱」。

▲美美坦言已经习惯受到骚扰,令人听了十分心疼。(示意图/123RF,非本案当事人)

不过,台中高分院法官调阅阿伟的LINE对话纪录,发现他曾拜托美美母女俩一起写和解书,「妳也该念一下过去我对妳不错,也许在外面可以帮得到妳」、「和解书妳看看之后签个名就OK了,拜托谢谢妳」、「在此求妳帮我一次,写和解书一下,真的要拜托妳,妳是一个明理的(人),有和解书会判比较轻一点」。

法官认为,阿伟直到和解时仍以自身利益考量,是否有真心忏悔值得怀疑,而美美与母亲是否碍于过往人情压力才签下和解书,这一点也存有疑义,因此难以仅凭双方已经和解这一点来减轻量刑,最后还是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