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窥男悄悄备份女友家钥匙 深夜闯入拍她妹妹「胸臀」照遭判刑

▲偷窥男备份女友钥匙,闯入拍她妹妹「胸臀」照。(示意图/取自librestock)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台北大同区叶姓男子日前偷拿女友家的钥匙去备份,一天他潜进女友家里,看见女友妹妹身上只穿着内衣裤正在滑手机,竟躲在一旁偷拍,之后先被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依妨害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检察官觉得判太轻,又提起上诉,台北地院今天驳回上诉叶男判刑确定。

根据《联合报》报导,叶男的女友与妹妹一起住在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北路附近,叶男偷从女友那偷拿走钥匙,便带往中山区钥匙行得到备份,之后就一直带在身上。

叶男去年7月18日凌晨1时潜入女友家,看见女友妹妹只穿着内衣裤正在玩手机,就用自己的手机拍下她的臀部胸部隐私部位,他被发现后便仓促逃离现场

中山分局将叶男逮捕,在他认罪后检方声请简易判决处刑。一审法院认为,叶男身为被害人姊姊男朋友,为满足偷窥欲望侵入住宅,以手机偷拍他人的身体隐私部位,叶坦承犯行,表示愿意赔钱,判刑4月,但检察官认为叶未对方和解,量刑过轻,难以达到惩戒效果,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叶男侵害被害人隐私,让被害人心理产生恐慌、不安全感等伤害,但他表示愿与被害人和解、赔钱,只是被害人不愿接受,一审判叶有期徒刑4月未逾越法定范围,检察官上诉无理由,驳回检方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