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运将好心 女被载到树林荒郊「咬胸部」还逼口交
新北市一名60余岁计程车司机林再兴(窃盗、伪造文书前科)3年前行经民安西路时,不慎擦撞一名女机车骑士,随即协助送医并约定下班后牵车,却在牵车途中借机性侵,除以手指抚摸下体与逼迫帮忙口交之外,还咬对方胸部,在乳晕留下3公分的瘀青。最高法院维持高院判决,依强制性交罪将他判处3年半徒刑确定。
据判决书内容,林男102年7月25日上午7时许行经民安西路时,与一名女骑士发生擦撞,因对方脚部受伤,无法再自行骑车,便将机车留在原地,先送到医院就医后再去上班,并约定下班后再一起去将机车牵回;当日下午3时,林男依约相约去牵车,途中却利用等红绿灯的机会,强吻坐在副驾驶座的女子,接着又载着「惊吓过度」的被害人前往树林山区性侵。
判决书指出,林男开到山区后,强吻且抚摸对方胸部及下体、强迫帮忙口交,最后还啃咬胸部留下瘀青伤痕;他案后辩称对方是「自己凑过来」的,且在亲吻、抚摸时对方并没有拒绝,矢口否认性交。
最高法院认定,林男答应载女子牵车,却将车子开往山区,明显有不良意图,且案后否认犯行也不愿和解,决定维持高院判决,依强制性交罪判处他3年半徒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