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約會女國中生 第一次見面就猴急進捷運廁所初體驗…下場曝光

新北市黄姓男子去年邀约15岁女网友外出约会,2人才第一次见面,便将人带至捷运车站厕所里发生性行为。少女母亲事后得知报警提告,黄希望一次给付20万元调解遭拒。新北地院日前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刑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新北市无业的黄姓男子去年初透过网路交友软体结识15岁国二女学生,去年2月中以送礼物给少女为由邀约见面,2人相约在新北市某捷运站碰面,双方才第一次相见,黄男便将女国中生带至捷运车站厕所里发生性行为。女国中生母亲事后得知此事,怒报警提告。

黄男于警询及检方侦讯时仅坦承2人有亲吻及爱抚,否认性交得逞,但受害少女至医院验伤确认处女膜有受损,黄男于法院审理时,希望一次给付20万元调解,遭被害少女家属拒绝,新北地院日前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刑6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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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黄姓男子去年邀约15岁女网友外出约会,2人才第一次见面,黄便将人带至捷运车站厕所里发生性行为。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