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留下的爱犬被男友哥哥弄丢 女索赔75万元!法官打脸:狗不是妳的

▲为了爱犬闹上法院要求索赔。(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住在溪湖镇的男子死前将爱犬留给同居人阿美化名)饲养,但男子的哥哥向阿美借这只狗出游却让牠走丢,阿美暴怒「狗是我的要赔75万元」,但男子的哥哥认为「阿美无狗所有权」,索赔让他名誉受损、身心受创,要求阿美赔偿1200万元,5月间双方调解不成,法官认为,双方提告于法无据,将此案驳回。

为了1只狗闹上法院,法官也无奈!男子的哥哥与阿美为了狗的归属继承权, 5月8日到溪湖调解委员会协调,哥哥说「弟弟临死前本将这只爱犬托付给他,是阿美一直说要」;而阿美也说「该犬只是男子交给我饲养的」等语,这只狗一直以来都是我在饲养,当然所有权是我的」。

法官认为,阿美并无对哥哥提出告诉,且于溪湖调解委员会调解时陈称:「该犬只是我的,你要赔偿75万元」等内容,亦不构成对原告名誉之不法侵害,依民法第184 条第1 项前段、第195 条第1 项之规定,请求被告赔偿精神慰抚金1,200 万元,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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