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劈腿留性爱影片 心机女备份LINE给他新欢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李姓男子龙姓女子分手后与曹姓女子交往,龙女李男与另一名女子的性爱影片传给曹女出庭时还辩称是曹女向她探询李的品行高雄地院认定龙女侵害李男隐私,判赔6万元。

判决指出,李、龙原情侣关系,100年间至101年6月间在高雄鼓山区同居,龙女利用李男外出之际,偷偷拷贝电脑硬碟内的隐藏档,包括李与劈腿对象(以下称A女)的裸照4张、以及与A女的性爱影片。

后来2人分手,李男103年与曹女交往,龙女将上述照片影片用LINE传给曹女,严重侵害李男的隐私权,导致李自律神经失调1年,李因此提告求偿60万元。

龙女出庭时辩称不知此行为违法,因为电脑是2人共用,自然可以下载这些档案;而且是曹女向她探询李的品行,她才将档案传给对方,以免曹女受到欺骗,况且她只将档案传给曹女,李男应无任何损害。

不过,法官不采信龙女辩词,审酌双方财务状况、传布之人数仅1人等事实,判龙女应赔偿6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