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不满男友劈腿!拿性爱片恐吓情敌 交出个资讨50万元

女子不满男友劈腿,竟拿性爱片恐吓情敌,逼交出个资还索讨50万元。(图:shutterstock/达志)

钟姓女子去年发现邹姓男友劈腿,私下与另名女子交往嘿咻,强行拿走邹男手机,取得邹男与情敌的性爱片、裸照后,传讯息恐吓情敌提供个资,并且勒索须支付每部性爱片50万元,不然就散布性爱片,但由于对方拒绝提供个资及金钱,并向警方报案,台北地检署依强制、恐吓取财未遂罪起诉钟女。

另外,邹男也因手机被钟女抢走,报警控告钟女强制罪,警方仍在侦办中。

起诉指出,钟女与被害女子素不相识,因邹男同时与钟女及被害人交往,钟女发现后心生不满,去年12月14日利用与邹男投宿新北市板桥区某饭店机会,擅自取走邹男手机后,登入邹男的云端帐号,取得邹男与被害人的性爱影片以及被害人的裸照。

钟女随即以邹男手机传讯息给被害人,恫吓被害人若不提供其个资,并支付每部性爱影片50万元的话,就散布她的性爱片。但被害人不为所动,未依钟女指示提供个资及交付款项,并向警方报案。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