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劈腿偷结婚 她蒙在鼓里多次嘿咻 怒控侵害贞操权输了

黄男隐瞒已婚一事,多次与林姓女友发生性关系,林女得知后气愤提告,控诉黄男侵害她的贞操权,求偿精神慰抚金80万元,但遭法院判处败诉。(蔡雯如摄)

新北市林姓女子2018年9月与黄姓男子相识交往,未料黄男却疑似同时间与李姓女子交往,李女意外怀孕后,黄男便与对方结婚,但林女完全不知男友已婚一事,双方仍持续见面,甚至在黄男车上、旅馆等处发生多次性关系,事后林女得知黄男已婚后愤怒不已,告上法院,指控对方侵害她的贞操权,并求偿80万元,但遭新北地院判处败诉,全案可上诉。

林女指控,黄男与李女在去年8月登记结婚,但她却此事毫不知情,持续与黄男交往,但双方在期间见面至少17次以上,在旅馆、黄男车上等处发生至少10次以上性关系,直至同年12月黄男才向她坦承已婚一事,林女一气之下提出告诉,认为黄男侵害她的贞操权,导致她精神受损,因此求偿精神慰抚金80万元。

新北地院认为,黄男被告后,并未出庭提出任何书状或陈述,且依据双方提出的LINE对话纪录影本、户籍誊本,林女指控劈腿一事确实有理。不过,黄男没有违反林女意愿或用非法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林女不能因为黄男有其他交往的女友,就认为其性自主遭到侵害。

另外,法律没有禁止仅能同时与1人交往,仅仅属于道德约束,因此即便黄男隐瞒有其他女友,也难认有违反法律,因此判处林女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