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俩口同居她控房东性侵!事后续租男友被蒙鼓里...真相怪怪的
▲房东施姓男子被控去年7、8月假藉查看房子,对女房客性侵得逞,但检方以女房客事后延长租约,证据不足不起诉。(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123RF)
房东施姓男子被控去年7、8月间,假藉查看房子闯入女房客屋内,见她独自一人、同住的男友不在,竟无视女方反对与大喊「不要」强制性交得逞;施男侦讯时否认犯行,辩称出于双方自由意愿,也未强迫发生性行为,检方查出女子事后不但未提告,反而与施男延长租约,在与男友被施男提告毁损后,才对施男提起强制性交诉讼,检方认定全案罪证不足,将施男不起诉。
检警调查,44岁的施姓男子去年将位于桃园区某处雅房出租给女子与其男友同住,租约从2019年6月至同年12月底。施男被控于去年7、8月某日,以看房为由进入女子房内,见女子一人在家竟起色心,以身体压制女子,无视于女子大喊「不要」并以双手推拒挣扎,仍强制性交1次得逞。
但女子迟至同年11月间才对施男提告,施男在检方侦讯时否认对女子强制性交,辩称当时发生性行为出于双方自由意愿,事发后,女子还透过Line与其联系,并延长租约3个月至同年年底为止,后来因女子与男友毁损套房,他对2人提告毁损,女子才指控他强制性交。
检方根据施男提供Line联系截图并参考女子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女子身上无明显伤势,处女膜有陈旧性裂伤但无新伤痕,且女子自案发至提告时间相差数月之久,且女子事后也未向男友或家人求救,难以仅凭女子片面指述,遽认施男有强暴犯行,施男犯行与证据不足下,侦结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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