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徒步上国道遭撞死 3驾驶「这原因」获不起诉

车祸当时画面。(黄仲瑜翻摄)

今年3月份,于国道一号北上6.8公里处,发生一起严重死亡车祸,遭撞的李姓男子(62岁)当场死亡,现场3名驾驶被警方依过失致死罪究办,基隆地检署今天(19日)认定,死者李男当时违规突然走上国道,3名驾驶措手不及,难以防范,认定无过失责任,处分3人不起诉。

死者李姓男子在今年3月9日深夜11时许,徒步从基隆市五堵交流道走上国道一号北上车道,于6.8公里处先后被成性、杨姓、陈姓驾驶开车撞击,李男最后卡在车下,头颅破裂多处骨折当场死亡。

辖区国道警察局汐止分队警员赶抵现场协助处理车祸,3名驾驶酒测值为0,讯后将依过失致死罪嫌送办。

检方勘验成男车上行车纪录器发现,成男驾车行经事故地点前1秒才看到李男,很难期待成男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做出避免碰撞李男的反应,更遑论杨男、陈男可以闪过被撞到后,躺在路上的李男。检方认定,成、杨与陈姓3名驾驶驾车遇到突然走在国道上的李男,根本措手不及,难以防范,不应论以过失致死罪,遂处分成男等3人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