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妇人未依二段式遭撞毙 驾驶获不起诉

宜兰县林姓老妇今年7月12日遭曳引车撞伤,送医后不治,曳引车驾驶涉过失致死罪不起诉。(翻摄照片李忠一宜兰传真)

宜兰县郑姓男子驾驶曳引车行经头城镇一处路口时,撞上年逾八旬的林姓老妇,林妇伤重不治,郑男因过失致死罪嫌送办,车祸经鉴定后,指林妇未依二段式左转弯且未注意直行来车是肇因,郑男获不起诉处分

今年7月12日下午6时许,郑男驾驶曳引车在头城镇港口路、滨海路一段路口前停等红灯号志由红转绿欲起步时,撞上骑乘脚踏车的林妇,林妇送医后当天伤重不治。

郑男辩称,当时他在自己的车道上停等红灯,号志转绿灯便依号志直行起步,看到林妇时根本闪煞不及。

车祸送鉴定后,其结果为林妇骑乘脚踏车,号志转换绿灯车辆起步之际,未依二段式左转弯,由外侧车道直接左转弯不当,且未注意左侧直行来车,为肇事因素;郑男绿灯起步直行煞闪不及,无肇事因素,检方对郑男作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