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發表《網路新聞自律原則》初稿 鼓勵網路報導自律

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协助网路新闻业者自律,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30日举办「113年建构公私协力网际网路传播防护机制计划网路新闻自律原则成果发布会」,发表《网路新闻自律原则》初稿,提供给网路媒体参考运用。

NCC官员强调,这是自律原则初稿,并非法规,主要参考现行产业公会既有的自律原则,目前尚未谈及要业者加入,希望明年可以有媒体的产业公会加入,讨论一起遵守自律原则。NCC坦言,在过去的讨论中,媒体业者都对报导新闻需有自律有一定的共识,但对是否要「遵守」相关原则,则担心面临言论自由受管制,或是被少数人误解可以以此控诉媒体,因此大家有共识但尚没有媒体执行。

NCC今年委托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邀集网路新闻业者、公协会、公民团体、专家学者共42个单位或个人,办理6场焦点团体访谈及1场综合研讨会的成果。新闻自律原则架构分为「总则」与「个别事件报导原则」。前者包括「建立内控」、「申诉管道与回应」、「保护儿少权益」、「维护新闻自由、尊重隐私及多元文化」、「贯彻事实查核」及「错误报导更正」等6大项;后者包括自杀、犯罪、人质、灾难意外、疫情、国民法官等6大项。NCC表示,希望在自律原则基础上,推动相关自律组织处理涉及网路新闻之申诉(包括违反事实查证原则等),而《网路新闻自律原则》也会应法令修正或社会变迁持续修改。

NCC表示,因网路具有跨国、快速异动、高互动性,民主国家对于网路新闻均倾向业者自律先行,期望促进各方对网路新闻自律机制的理解与支持,鼓励更多网路新闻媒体愿意自律,满足民众知的权利的同时,保障人权与新闻自由之间的平衡。

NCC指出,业者对于维护新闻自由同时应落实事实查核与尊重弱势权益方面具有高度共识。但实际案例类型多元复杂,强调自律之推动应着重于互相分享经验,形塑自律共识的过程,而非单纯要求业者遵守自律原则条文。多数业者则担忧目前各大网路平台使用的推播演算法可能不利于优质新闻内容获取高流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窘境,期待政府协助业者不因自律而丧失流量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