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防疫期间人民团体及合作社可视讯开会

内政部今天表示,防疫期间,人民团体及合作社可以透过视讯开会。(本报资料照)

因应指挥中心自3月1日起,不再公布警戒等级,内政部今日表示,去年7月13日起在二级警戒期间开放全国各级人民团体及合作社得以视讯方式召开会员(社员)大会(含代表大会),但不得办理选举、补选、罢免等事项的政策,将延续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皆可适用,让团体可减少群聚,降低相互感染风险,同时又能兼顾会(社)务的推动。

内政部表示,之前规范人民团体及合作社的理监事会议采视讯方式进行前,应于章程中明定有关视讯出席、签到及表决方式的规定,并提会员大会通过后报主管机关备查。不过,前年3月时,已声明放宽于防疫期间人民团体及合作社倘未及召开会员(社员)大会修正章程,可先行以视讯方式召开理监事会议并执行其职务,此部分的作法,亦持续沿用。

内政部呼吁,各项集会活动措施虽因应疫情而有放宽调整,但请所有团体及成员仍必须确实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公告的相关防疫规定,与政府共同努力,守护国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