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2法 松绑人团及社团的管制

内政部修法人团社团低度管制(内政部网页截图)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人民团体选举罢免办法修正草案新法施行后,团体将可依照实务现况民主运作原则客制化适合团体自己的选举罢免作业流程;内政部也通过「社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修正草案,降低政府管理密度,落实团体自治自律精神

内政部表示,这次进行全文39条翻修,是50多年来最大幅度的修正,彻底翻转原本高度管制思想,改为原则性规范,修正后将落实团体高度自主自治,也奠定选举罢免公开透明的法制基础

内政部说,修法主要落实政府管制松绑,将原本法规明定的强制性操作规定,都改以原则性规范,例如现行对于原选举罢免的报到手续、领票及投开票过程等,均高度规范,未来新法施行后,团体将可依照实务现况及民主运作原则,客制化适合团体自己的选举罢免作业流程。目前内政部正着手制作相关流程指引手册,将于新法上路后提供人民团体参考使用。

其次,为保障选举罢免过程的公开透明,修法也新增人民团体应向会员主动公开会员名册规定,以杜绝少数人把持会员名册等资讯不对称情形,让全体会员有公平竞选意见表达的机会,促进团体的和谐与团结。

另随着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在全球的蔓延,已影响团体召集会议的举办,因此,这次同时增订团体在面临不可抗力情形时,主管机关公告暂缓办理改选,以确保会务稳定运作。

内政部另一项修法,则是通过「社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修正草案,降低政府管理密度,落实团体自治自律的精神,包括简化会计报告、会计帐簿凭证财务报表内容格式;将预、决算编审程序,改为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并案提经会员大会通过及报送主管机关,避免团体须经二次召开会员大会及函报备查的繁复程序,以维持政府对团体财务最低限度监督,并落实团体内控精神。

内政部说明,修法也针对团体不动产处理、财产管理、财务收入与支出处理方式财务人员、财务档案保存年限及财务查核等细节性规范,大幅删减,以提升社团财务处理的自主性。内政部通过的2项修法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