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113年應放假紀念日及節日 共11天
内政部公告民国113年应放假纪念日及节日,包括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农历除夕、春节、和平纪念日、儿童节、民族扫墓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日等共放假11天;另外劳动节,劳工放假1天。
内政部3日公告,依纪念日及节日实施办法规定,全国应放假的纪念日及节日包括:中华民国开国纪念日、农历除夕、春节、和平纪念日、儿童节、民族扫墓节、端午节、中秋节及国庆日,其中春节放假3天,合计放假11天;另外劳动节,劳工放假1天。
内政部说,原住民族岁时祭仪放假1天,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员会参酌各该原住民族习俗公告。
内政部指出,纪念日及节日的放假日逢例假日,应予补假,劳工则依劳动基准法及其相关法令规定补休;有关补假及调整放假、调整上班日,请到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网站的「办公日历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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