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迈男多病快无法活 2孩判准免养!因为她坦承:儿子很烂
年迈男因多病快要无法生活,要求一对儿女尽扶养义务,遭到法官依法驳回。(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62岁男子阿国(化名)身为一对儿女的父亲,日前因为年迈多病,加上名下并无财产,不满他们成年后均有工作收入,却不愿负起对他的任何扶养义务,导致他无法维持生活。日前依所在县市为基准,平均每人每月消费支出1万8918元,请求2人共同负担扶养费用,直到他的往生之日为止。
法院审理,阿国的孩子们指控,父亲在他们小时候开始,就没有照顾、扶养他们,从小就很少见到父亲,对父亲没有什么印象,父亲没有关心他们,彼此也没有联络。而且他们的薪资不多,自己也要生活,如果再负担扶养费用,会影响到他们生活。
法官考量,阿国2004年起因腰受伤、颈部退化关节炎、肩部旋转环膜征候群、颈退化性脊椎炎等疾病,持续就诊均无法痊愈,因此无法负重而无法工作,并且未领取社会补助,加上名下并无财产,2022年也无所得,堪认已无足够能力维持生活所需,而有受扶养之必要。
阿国的前妻到庭证称,一对儿女在成年前,大部分都是她在照顾,生活费几乎都是她在支付。阿国婚后就一堆想法,想要自己创业,但没有一件事情有做成功。孩子出生后,阿国就不常回家,孙子们的学费、生活费都是靠她的薪水负担。
阿国前妻表示,那时婆婆跟她同住,身体还好,多少有在打零工,婆婆会帮她照顾相对孩子,看她辛苦也会偶尔贴补她一些,因为她知道「自己儿子很烂」,他们就是这样熬过来的。
后来因为阿国老是这样乱搞,在外面欠一股债,赚的钱没有拿回来,还跟她要钱去投资,她要养2个小孩,不可能给他钱,后来她受不了就离婚。2个孩子现在人生也才刚起步,如果要负担阿国的扶养费用,对他们来说「满可怜的」。
法官审酌,阿国在孩子们还年幼,亟须父亲扶养与照顾时,竟未尽人父之责任,造成父子、父女几无亲情可言,阿国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日期依法判决,免除他们对于阿国之扶养义务,并无不符,应予准许。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