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2孩成低收户 靠奖学金学贷打工过活!法官准免养烂赌父

在2名孩子年幼时沉迷赌博不负担家计,索取金钱若要不到还家暴,孩子们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化名)在2名孩子年幼时,沉迷赌博不负担家计,成长过程所需费用均由孩子母亲承担,生活费不足时,外婆会给他们零用钱,却遭阿国搜刮,还时常要面对债主上门讨债,阿国经常索取金钱,若要不到,便会对孩子母亲暴力相向,并破坏家中物品泄愤。孩子们不满阿国未尽人夫、人父之责,愤而诉请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孩子们指控,1995年间因阿国在外积欠赌债,只好举家搬迁到宜兰躲避,在宜兰居住期间,阿国仍不改本性,依旧未尽家庭责任,更持续对他们的母亲家暴。

后来母亲担心她们的安危,便在1996年间将他们带回台南租屋居住,阿国则独居赞宜兰直到2003年,后来因为他们的爷爷过世,阿国才从宜兰返回台南居住,但因为仍积欠赌债,身无分文,阿国又向高利贷借款,导致他们与母亲又遭债主逼债,母亲只好再带着他们另行租屋居住,并向法院诉请与阿国离婚。

与阿国同住的半年期间,经常遭受他的辱骂,此后阿国就未再与他们联系,也未负担所需的生活费用,他们仅能声请为低收入户,就读国、高中时期,依靠奖学金支应、大学时期则借贷就学贷款,还有打工的工读薪资,借以供应学费及生活费,他们其中一人,则是为了降低家庭经济负担,主动报名就读军校。

法官审酌,阿国身为父亲,在孩子成年前,即未尽扶养声之义务,有违身为人父应尽之责任,显已构成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免除孩子们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