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25K低薪、四处打工兼差…他还不起47万学贷 法院判赔

大学毕业生第一份工作收入较低,难以偿还就学贷款,若不准时还款,恐导致银行法院诉请。(示意图/《ETNEWS新闻云》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一名马姓男子7年前就读私立大学时,以父亲作为连带保证人申请就学贷款,4年共贷了47万余元,但他毕业后工作不顺,连续3年申请展延还款期限,展延结束仍未还款,银行向法院诉请,判马姓父子俩连带清偿

马男4年前毕业后,依规定毕业后即须分期偿还,但假若收入未达标准亦可申请展延。他因工作不顺,收入低、不稳定,连续3年申请展延还款期限,去年展延结束后仍未还款,台湾银行因此向法院诉请父子俩偿还债务

法官审理时,马男表示,毕业后的工作一直都属低薪,每个月薪资不到2万5千元,且工作时有时无、断断续续;没有固定工作的他,必须打零工赚取时薪,也要分担家计,「不是不想还钱,而是有心无力。」

作为儿子的连带保证人马父也表示,多年前,他因健康出了状况而没有办法工作,目前的生活都是积欠贷款、欠下不少卡债,直到现在都无法清还债务,债务不断累积,也无力负担儿子的就学贷款。

法官认为,马男违反履行义务,连带保证人与主债务人负同一债务,因此判马姓父子俩须连带清偿这笔就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