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所-罚员工学狗叫 大陆法院判赔

深圳电子公司张姓主管,因3名员工不能达到「发言5分钟」的要求,要他们罚站并「学狗叫」才准「过关」。深圳法院判决该张姓主管侵犯3名员工人格尊严权,须在深圳市报纸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各人民币5千元。这项判决包含精神抚慰金,引起注意。根据大陆高院解释,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援。台湾民法》也有类似规定。总之,侵犯名誉人格权,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大陆)或情节重大(台湾)时,法院才会判决加害人给付非财产损害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