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活动多 责任险加附加款 保障多一些

日前知名线上音乐公司KKBOX在台中举办小型演唱会,临时从台北调到台中支援的KKBOX林姓女员工与其他工作人员,在验票的演唱会门口,突遭一辆失控的自小货车冲撞,造成林女严重内出血、伤重不治及四名工作人员受伤的悲剧。

华南产险副总经理张鸣文表示,一般来说,因应法令规定,演唱会的主办单位通常在活动举办前,都必须为活动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保障民众安全。但所谓「公共意外责任险」,指的是当在营业处所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人体伤、死亡或财物毁损,依法应负赔偿责任时,提供补偿保障。以前述案例来说,由于「公共意外责任险」保障的是第三人,即参加演唱会的观众,但遭受撞击的林女和工作人员为主办单位的员工,故不在保障范围内。

即使如此,张鸣文表示,办理户外活动风险都很高,除了保障观众之外,建议主办单位可在投保「公共意外责任险」后,再加保「活动举办期间责任附加条款」,即可与「公共意外责任险」共用保额、享相同保障,将「第三人」的保障对象扩大为包含:參加活动的人或选手、现场的工作人员(含被保险人之在职员工)等,一旦员工因执行职务发生意外事故受有体伤或死亡,就能获得赔偿。不过,上述的保障不包括舞台、灯光、音响之架设、拆除人员或臨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