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给付、津贴 2月10日后大幅增加

农委会表示,为配合保险人资讯系统调整及相关子法订定,本次农保条例修正将分3阶段施行。第一阶段攸关农民给付权益修正条文,经行政院核定自2023年2月10日施行。换句话说,112年2月10日起,农保月投保金额调高一倍为2万400元,2月10日以后死亡被保险人,农保丧葬津贴因此加倍,由15万3000元增加为30万6000元;农保生育给付标准由2个月修正为3个月,被保险人或其配偶2月10日以后分娩或早产,生育给付金额由2万400元提高为6万1200元。

农委会进一步说明,农民职灾保险月投保金额也同时调高为2万400元,农民职灾保险的伤病给付及丧葬津贴亦将连动调高,农民2月10日以后发生职灾事故,农民职灾保险的伤病给付增加一倍为每日476元;农民职灾保险丧葬津贴,也由30万6000元加倍为61万2000元。

农委会提及,农民因月投保金额提高后,所增加的农保保险费将由政府负担,农民农保保险费维持每月78元;所增加的农民职灾保险保费,也由中央政府负担3年,农民职灾保险费维持每月15元。

农委会日前也修正农民健康保险身心障碍给付标准并指出,此次农民健康保险条例就月投保金额调整,为提高生育给付及丧葬津贴,基于现行身心障碍给付尚称适足,复考量整体保费负担及财务衡平性,身心障碍给付金额予以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