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渔林业也有望公益信托 农业部预告将订立办法

农业部日前预告订定「农业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本报资料照片)

公益信托即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运用、管理,以促进慈善、文化、学术、技艺、宗教或其他公共利益,但因农业部先前没有订立子法,导致农业公益信托难以进行,不过农业部近期已预告订立「农业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未来农粮、渔业、林业等多种农业相关财产,都能公益信托。

农业部日前预告订定「农业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农业部综合规画司副司长方志雄解释,因社会的保育意识提高、有农业公益信托需求,农业部订立此办法,委托人可将拥有的农粮、渔业、林业、畜产生产销售、自然保育等多种财产或农地,交由自然人或法人运用,盼达到社会公益资源挹注,推动农业永续发展的目的,该办法预告至8月13日,预告期满后依各界意见进行研修。

台湾树人会理事长潘翰声表示,农业公益信托较常见的做法,是民间团体派人买下农地后,再进行管理、运用,达成环境与生态保育,不过只要公益信托是保育性质,都得送件至农业部申请、审查。

他指出,在子法尚未订立之前,相关案子都是个案处理,因没有统一的规则,常常会遇到阻碍,相信订出「农业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之后,农业公益信托的实例,会因为有规则可循,而越来越多。

立委洪申翰4月也在立法院质询提到,台南有数家光电业者欲提拨一笔金额信托给银行,使NGO运用经费维护更大面积湿地生态,然因主管生态保育的机关、农业部没有订立子法,该NGO无法申请公益信托,只能循他益信托,缴交最高20%税额,并提及国外已有许多环境公益信托成功案例,农业部却没有子法,导致此机制无法运作,要求农业部2个月内提出子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