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劝戴口罩惨遭邻妇挖眼持刀狂砍 「不算杀人」只判8月
女劝戴口罩惨遭邻妇「挖眼持刀狂砍」,法官竟然不算杀人只判8月。(中时资料库)
台北市56岁王姓妇人再2021年10月15日在住家大楼的电梯里,劝32岁患有精神疾病的陈姓女邻居戴口罩,不料竟激怒对方,遭陈女持刀抓狂朝头部、手脚狂砍多刀,甚至动手挖眼睛,造成王脸部、脖子、大腿受伤,遭检方依杀人罪起诉,台北地院今(20)日上午一审宣判,仅依伤害罪判刑8月。
警方调查,陈姓女子与王姓妇人同住台北市新生北路某社区大楼,2021年10月15日2人搭电梯要下楼出门,在电梯里,王见陈没佩戴口罩,劝对方戴口罩再出门。陈女不悦,也不戴口罩,等到1楼出电梯时,突然从包包取出美工刀,将王妇压制在地,朝其头颈、脸、手脚猛砍,造成王妇脸部、脖子、大腿多处受伤,送医缝数十针。
2女发生肢体冲大声叫喊,引发住户及附近洗车厂员工围观,大楼管理员见状赶紧报案,警方动用4名员警联手才将抓狂的陈女上铐带回,随后依杀人未遂罪移送。检察官讯问后,谕知陈女2000元交保,当时卫生局及警方依《精神卫生法》将陈女强制送医。
检方调查时,陈女否认持刀砍杀,辩只用指甲抓王妇,但王妇表示她感觉陈女抓她头发,将她压在地上,另动手对她挖眼,想将她眼睛挖出,还持刀割她的头及大腿等处乱划,她感到头在滴血,陈女见她流血也不停止。
检方依据王妇的伤势照片,认为陈女涉嫌杀人未遂犯行,审酌陈女仅因对方提醒佩戴口罩,即持刀试图欲致对方于死地,对王妇造成严重身体伤害及心理阴影,引发社会恐慌,到案后否认犯行,饰词狡辩,犯后态度不佳,请求法院从重量刑。台北地院今(20)日上午一审宣判,仅依伤害罪判刑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