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遭性侵殺害21年後靠檢體破案 DNA追凶應擴大採樣
刑事局利用DNA比对,揪出东海之狼等多件性侵案犯嫌。记者曾吉松/摄影
「没随田径队到市立体育场训练也没回家,跑去哪了?」北市南港区某国小六年级一名女学生午饭过后失踪,导师遍寻不着,动员师生大搜索,晚间六时在学校活动中心五楼通往屋顶阳台的楼梯间发现尸体。
女童手脚被胶带捆绑、长裤褪去、趴在楼梯间;警方研判是性侵杀人案,采集多枚指纹及不明男性分泌物调查。不过,当年是监视器不普及的一九九○年,刑事局刚准备筹建全国第一套指纹电脑系统,距离鉴识专家李昌钰博士带回DNA鉴识观念及技术也还有三年,警方缉凶只能土法炼钢。
校园安全脆弱 缉凶土法炼钢
「校园挡不住来自社会治安死角的豺狼虎豹…」当时的国小校长以此形容校园安全的脆弱。确实,那段时间北市多名国小女学生在上下学途中或在校园内遭性侵,「校园不安、家长心慌」的社会氛围让警方承受不少压力。
刑警深入邻里布线查访、锁定不良分子或心理变态者过滤,但侦办两年多、带回近四十名嫌疑人调查,最后都排除涉案,全案也渐渐成了「冷案」。想不到,案发廿年后,竟因DNA鉴定技术与系统建置健全而露出破案曙光。
二○一○年三月,计程车司机曹添寿(已枪决伏法)被控性侵,北市南港警分局受理报案后依规定采集其唾液建档比对,意外发现他涉及二○○○年基隆女国中生性侵杀人案;由于他住南港、犯案手法也是用胶带捆绑被害人,引起曾教过女童的国小老师关注,致电时任南港警分局侦查队长吴坤财「别忘了尚未侦破的命案」。
廿年后性侵案 警翻检体比对
「我当然没忘记,因为当年是我负责女童案现场鉴识工作…」台北市刑警大队二线四星技正吴坤财回忆,侦办曹添寿案意外侦破女国中生命案后,他立刻寻找当年从女童身上采集的检体,但分局多次淹水造成证物佚失、市警局鉴识中心也没留存,根本无从比对起。
「会不会仍留在警大?」吴坤财想起,当年警察大学筹建DNA鉴识系统,市警局曾将女童案检体送往警大,他抱着姑且一试心态拜托警大任教的同学帮忙,果然在低温保存箱内找到检体。不过,比对结果出炉,曹添寿并非犯嫌。
凶手落网狡赖 DNA成铁证
没一举破获女童案,吴坤财有些沮丧,不过,涉案人DNA资料已键入刑事局资料库,只要胆敢再犯就可立刻现踪。吴坤财没等多久,隔年四月,男子蔡荣树在高雄某公园厕所内以手指性侵一名智能障碍国中女生被逮,警方采集他的DNA比对,赫然发现涉嫌女童案,立刻拘提到案。
「案发迄今已超过廿年追诉期了…」蔡荣树主张警方逮人时已逾追诉权时效。确实,他被逮时距离案发时间廿一年余,但法院认为,刑法时效概念不是为犯罪人利益而设,是为节制刑罚权责机关怠惰,如因罪犯刻意隐匿、逃避而致刑罚权不能实现,只要检方有侦查作为都应认为已行使追诉权,加计检警办案延长时间,追诉权届满日为二○一二年九月廿八日,蔡荣树二○一一年六月被逮时仍在追诉时效内。
全案发生在一九九○年五月七日,当天是蔡荣树结婚一周年,他酒后混入送午餐的家长行列侵入校园,以「帮老师搬东西」为由,骗女童到活动中心楼梯间性侵得逞并造成女童窒息致死;他廿九岁犯案,发现警方大规模访查后举家搬至高雄,五十岁因再度犯案落网,被判处无期徒刑定谳。
警方花了廿一年才抓到真凶,但女童母亲不愿回忆难过往事,案件审理期间始终未曾现身,仅寄信给法官「感谢警察及司法机关对案件持续关心,终将歹徒绳之以法」,并到女童灵前上香告知凶手缉获;女童的父亲,在案发第三年因身心煎熬抑郁病逝,没能看到凶手落网、服刑。
鉴识人员:台建档数不如美
「第一线鉴识人员仔细采集迹证且妥善冰存应居首功…」当年刑事局法医室兼鉴识中心主任程晓桂曾投书联合报,侦破沉寂多年的东海之狼、女童命案皆因DNA比对使正义得以伸张,美国DNA资料库有近千万笔,台湾仅六万多笔,大声疾呼各界支持修法扩大建档。立法院在数月后修法通过「去氧核糖核酸(DNA)采样条例」部分条文,扩大对犯罪嫌疑人采样。
警方建议扩大强制采样及建档保存范围,尤其对诈欺犯强制采检以抑制国人深恶痛绝的诈欺犯罪,值得政府与国会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