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侵杀害女大学生27年余 吕金铠案非常上诉遭驳回
▲最高检察署检察总长为吕金铠提出非常上诉遭驳回。(图/记者黄克翔摄)
面包师傅吕金铠被控于1993年底涉嫌性侵杀害某女大学生,检警单位于1994年初逮捕吕金铠,吕在警局内写下自白笔录。一审将吕金铠判处死刑,一直到2006年的高等法院更六审,将他改判有期徒刑20年,因放弃上诉而定谳。检察总长江惠民认为本案颇有疑义,因此提出非常上诉,但最高法院不认同,1日驳回非常上诉。
本案发生于1993年12月间,当时范姓女大学生应征家教,前往当时台北县中和市公寓面谈后,遭性侵杀害。案发后2周,检警单位逮捕当时借住在此地的男子陈锡卿,陈男供称当时租屋在此处的吕金铠也是共犯,吕金铠遭捕后,在警局写下自白书,并制作自白笔录,并与陈男进行现场模拟,2人均遭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因现场采集到男性体液,经过调查局比对后,认定与吕金铠的体液符合,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吕金铠有罪,判处死刑。但吕金铠一路喊冤,高等法院审理期间,陈男于诉讼中也曾表示吕金铠并未涉案,真凶是自己与其他之人。全案于2006年高等法院更六审时,虽嘱托刑事局鉴定,但因刑事局并未有吕、陈2人检体,无法确定;法院最后还是认定2人有罪,吕金铠遭改判有期徒刑20年。吕金铠放弃上诉,因此定谳。
但陈男上诉,获撤销发回更七审,更七审法院补送二人DNA检体,经刑事局比对,该处检体与陈男相符,排除吕金铠。案件多次撤销发回,一直到更十一审又认定陈、吕为共犯,判陈死刑,最高法院2009年间驳回上诉而定谳。
全案疑点重重,检察总长江惠民上任后,今年4月间针对吕金铠部分提出非常上诉。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非常上诉的诉讼客体应该针对确定判决系违背法令,故设置特别之救济程序;但本案乃因吕金铠放弃上诉第三审,故最高法院当年所为之判决,系因吕金铠上诉权已丧失故驳回其上诉,属程序判决,自不应为非常上诉之客体。因此最高法院于1日驳回非常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