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霸诱妹赴美卖淫 北检起诉3人

台美合作破获跨国卖淫集团,台北地检署(图)1日起诉集团3名主嫌。(本报资料照片)

台美警方今年2月破获跨国卖淫集团案,查出林姓女子、陈姓及林姓男子3人涉嫌在台招揽女子,从2018年起安排她们赴美国、加拿大卖春,性交易每次400到500美元,小姐实拿6成,有人到加拿大17天就赚进25万元台币。台北地检署1日依妨害风化罪起诉林女等3人。

据悉,跨国卖淫集团女鸡头、31岁林女,外貌美艳,曾就读明星高中、知名大学,说着一口流利英文,堪称女学霸。曾加入情色集团,短短1年就自立门户,她在脸书大打广告,诱使不少有淘金梦的网红、小模赴美加卖身。

去年林女旗下十多名女子入境洛杉矶时,被美方边境管理局发现有人入境频繁,去年9月美方透过AIT通报我国,台美经视讯会议研商,今年2月4日刑事局搜索林女等人住处,搜出美国通关教战手册等资料,查扣3万7000元犯罪所得。

警方调查,林女3人在脸书社团「台北酒店经纪人TOP饭局伴游夜店酒吧」,打出「人生高度始于努力,看到金钱铺陈的美好才有意义」等广告,声称只要上班穿性感睡衣,月收可达台币百万,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警方指出,台湾2012年加入美国免签证计划,赴美须先申请「旅行授权电子系统」(ESTA)授权许可,林女集团就是透过ESTA免签赴美。

起诉指出,林女3人自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透过网站、脸书刊登征人广告,亲自面试应征小姐及说明赴美加等国从事伴游、陪酒或性交易,可自由选择性交易或单纯坐台。

3人为小姐订机票、办签证,由「GTO Kevin」在美为女子接机安排住宿。小姐依颜值每次性交易费1小时400至500元美金或加币290至320元,小姐与公司六四分帐,若陈男或林女招募,可再抽1、2成经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