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答应街头拥抱遭摸腰臀 「推开还求正面再来一次」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33岁的陈姓男子2018年7月在天母进行街头拥抱活动,征得女学生小梅化名)同意,却在相拥时拍打对方的背部、臀部,事后挨告强制猥亵,但获得士林地检署不起诉。小梅的亲友不满检方的侦查结果,气得将处分书PO上网提醒大家「天母有变态」。

▲小梅以为陈男的拥抱是向外国人那样的打招呼。(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陈男强调,去年7月29日下午5点多确实有在天母做街头拥抱,但事先都有询问民众意愿,小梅当时有答应,虽然不太记得细节,不过绝对没有强行紧抱,也没有感觉被推开,离开时有随手拍了一下,应该是落在腰臀附近,并非故意性骚扰。

而小梅提到,当自己答应拥抱之后,陈男就抱了上来还贴得很紧,手一路从背后摸到腰,因为事情发生得太快来不及反应,直到快摸到胸部才赶忙推开,后来对方要求想从正面再来一次,为了赶快脱身才又顺应要求,这次只接触一下就马上推开,然后转身离去,没想到就在这时候被拍了臀部。

▲小梅的亲友在脸书社团PO文替她抱不平。(图/翻摄自Facebook)

不过,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陈男并非使用强暴或威胁手段被迫小梅拥抱,没有违反他人意愿就无法构成强制猥亵罪,况且他事前有经过女方同意,加上腰背部位并非人体的私密处,纵使碰触到会使人感觉不太舒服,但也无法认定为性骚扰,最后不起诉男方

小梅的亲友收到不起诉处分书相当气愤,14日自行拍照并PO上脸书地方社团,文章一开头就注明「天母有变态之温馨提醒」,内容提到女孩子长期在大陆念书,周围有很多外国学生,以为陈男的拥抱就像是外国人打招呼那样,没想到会被骚扰,「答应拥抱,难道就代表同意你乱摸吗?」至于后续是否声请再议,则没有直接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