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曝光!检察官「利诱问话」逼咬萧明岳 遭批「制造冤狱」
▲ 曾经指认萧明岳为不法集团老大的5名嫌犯当中,有3人于二审时坦承做伪证,诬赖萧明岳以求减刑。图为共犯之一郭哲委与检察官谈话的影片画面。(图/翻摄自Facebook/爆料公社)
曾担任房屋仲介、没有前科的男子萧明岳,6年前被检察官指控国际运毒集团首脑,由于此案指向萧的证据薄弱,台中高院最后以共犯证词判处萧明岳无期徒刑。不过,近日侦讯影片曝光,显示检察官多次以减刑利诱共犯郭哲委,要他咬定萧为共犯,「如果要这样你就没有机会(减刑)啰,先跟你讲好」,让网友看了纷纷痛批检察官是「冤狱制造机」。
根据司改会指出,萧明岳被其他被告指控为「老大」,指示宋云仙搭机前往柬埔寨,与神秘的「辜兄」谈论海洛因交易之事,再以书本夹藏海洛因的方式,寄送回台湾便利商店代收;接着由身在台湾的宋云华与吕昌骏,到便利商店收取包裹,再把海洛因压模、分装。至于梁嘉麟则宣称自己受到萧明岳所托,掌管集团的工作分配。
调查局2010年获报埋伏超商,当场逮捕前往领取包裹的宋云华,发现包裹藏有价值1200万元的海洛因。经审理,宋云华与共犯梁嘉麟、宋云仙、吕昌骏及郭哲委共5人一审被判处重刑;到了二审的时候,5人咬出当年27岁的萧明岳才是幕后藏镜人。
▲ 依据毒品危害条例第17条,供出毒品来源或因而查获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目前司改会已介入关切萧明岳一案。(图/视觉中国CFP)
这起案件疑点重重,不但包括指纹、监听录音以及汇款申请单等关键证物都跟萧明岳无关,仅凭供述认定犯罪,甚至关键证词陈述不一,且有3名共犯事后翻供,坦承做伪证,诬赖萧明岳以求减刑。
就在影片被分享到脸书社团爆料公社之后,网友纷纷表示,「不是第一件也不会是最后一件」、「上过法院的人都懂」、「强迫认罪」、「完全就是利用减刑及其他人的口供来引导」、「原来这就是台湾的司法阿,真的好棒棒」、「连无期都可以凭口供判了,死刑乱判很难相信?」、「一个好好的人生就这样毁了」。
更有一名网友指出,检察官确实有权询问、揪出犯人,但在影片当中,郭哲委明显坦承「萧根本无参与」、「萧在这件事中,我几乎不了解他有什么参与」,很明显他根本不想为了自己的利益减刑、说谎害人,「被检官用喝斥口气强迫其改口供,明显已违反被询问人意愿,检官这行为根本意义不明且不合理,合理怀疑背后有黑手在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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