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移工阿嬷床上产子!婴儿国籍成谜 民政处给答案

近日1名网友在爆料公社发文,指阿嬷年事已高,聘请1名外籍移工照顾,家中监视器竟拍到移工躺在阿嬷床上产子的画面。(取自社团法人台湾失能者家庭暨看护雇主国际协会脸书)

近日1名网友在爆料公社发文,指阿嬷年事已高,聘请1名外籍移工照顾,家中监视器竟拍到移工躺在阿嬷床上产子的画面,网友也好奇,该名移工在台湾产下的婴儿是否具台湾身分?市府民政处也说明,国籍认定以「属人主义」,父或母为台湾人才能取得国籍。

网路疯传1段外籍看护在雇主家生产的影片,监察委员王幼玲透过脸书痛批相关报导不实,却遭雇主协会打脸该看护在「北部科技重镇」上班,9月11日于受照顾者床上自行生产,并用朋友检体隐瞒怀孕事实。目前移工及婴儿已由伊斯兰协会带回,后续会婴儿将带回母国安顿。

为保障人权,我国劳动部早已取消外籍劳工入国工作每满6个月之妊娠检查规定。资深人力仲介指出,有些国外仲介会先在母国做好检查,因此他推测,这次事件的女移工,若拿朋友的检体检查,很可能是在印尼做检测。

资深人力仲介也表示,现在已经很少来台才做健康检查,通常都是在母国检查完才来台湾,实务上更常遇到,移工来台交男友或是跟老公一起来台工作,一旦怀孕会让移工先返国产子,再由雇主向劳动部申请递补作业。

此外,也有网友好奇,该名移工在台湾产下的婴儿是否具台湾身分?对此,新竹市政府民政处表示,依据《国籍法》之国籍认定以「属人主义」为原则,若出生时父或母为中华民国国民,则该新生儿具有中华民国国籍。

民政处也说明,以本案为例,若生父为国人,如与该名移工(生母)无婚姻关系,则生父需先办理「认领」,新生儿才会具我国国籍。生父办理认领前,需先确认该名移工(生母)受胎期间是否与他人有婚姻关系,即生母须提出受胎期间婚姻状况证明,新生儿始可在台办理出生登记及认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