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阿嬷床上产子」引关注 婴儿将带回母国安顿

近日网路疯传1段外籍看护在雇主家生产的影片,市府劳工处表示,市府于10月7日下午1时许,得知报载案件发生在新竹市,已积极联系仲介并持续追踪处理情形。(取自社团法人台湾失能者家庭暨看护雇主国际协会脸书)

近日1名网友在爆料公社发文,指阿嬷年事已高,聘请1名外籍移工照顾,家中监视器竟拍到移工躺在阿嬷床上产子的画面。由于事件发生在新竹市南寮地区,新竹市政府8日表示,已联系仲介追踪,目前该名移工及婴儿已由伊斯兰协会带回,后续会至印尼办事处办理护照,并将带婴儿回母国安顿。

近日网路疯传1段外籍看护在雇主家生产的影片,监察委员王幼玲透过脸书痛批相关报导不实,却遭雇主协会打脸该看护在「北部科技重镇」上班,9月11日于受照顾者床上自行生产,并用朋友检体隐瞒怀孕事实。

市府劳工处表示,市府于10月7日下午1时许,得知报载案件发生在新竹市,已积极联系仲介并持续追踪处理情形。据仲介公司回复,目前该名移工及婴儿已由伊斯兰协会带回,后续会至印尼办事处办理护照,并将带婴儿回母国安顿。

劳工处说明,根据《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第67条的规定,移工在我国生产子女并具备扶养能力的情况下,仍可继续在台工作。因此,雇主可与怀孕的移工讨论劳动合约及待产计划。若获得移工同意提前解约,雇主可申请外国人转出,以便递补新移工。

劳工处指出,移工提前解约等待转换雇主期间,则可申请「暂缓办理转换雇主」,经劳动部核准后,暂缓期间最长可至生产结束日起60日。如因怀孕产子而与雇主产生劳资争议,符合劳动部安置相关规定的移工,经地方政府认定雇主未能妥善照顾的情况下,仍可获得安置。若雇主对移工怀孕期间的健康及居住状况感到担忧,亦可为移工申请入住政府设立的怀孕移工安置中心。